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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十四五”规划出炉 新能源产业相关划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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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简称“《纲要》”),《纲要》提出: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占比下降到31%,天然气、可再生能源以及核能占比分别达到14%、22%和7%。

《纲要》提出构建新能源产业集群,引导各地发挥区域优势和特色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先进核能、海上风电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氢能、储能、智慧能源等新兴产业,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开发利用,助推能源清洁低碳化转型。提升新能源产业集群整体发展水平,打造沿海新能源产业带和省内差异布局的产业集聚区。

以下截取了《纲要》中与新能源及电网相关的部分:

光伏

《纲要》在绿色低碳能源工程模块提出积极发展光伏发电,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大力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支持集中式光伏与农业、渔业的综合利用。

风电

《纲要》提出要加快能源科技革命,加强新兴技术先行引导和市场培育,探索开展近海深水区海上风电柔直送出、漂浮式海上风电、海洋波浪能、氢能、储能等创新示范。

推动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着力推进近海深水区风电项目规模化开发,积极推进深远海浮式海上风电场建设,加快建设粤西海上风电高端装备制造基地、粤东海上风电运维和整机组装基地,加快形成产值超千亿元海上风电产业集群。

推动省管海域风电项目建成投产装机容量超800万千瓦,打造粤东千万千瓦级基地,加快8兆瓦及以上大容量机组规模化应用,促进海上风电实现平价上网。

在绿色低碳能源工程模块,提及要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建设阳江沙扒、珠海金湾、湛江外罗、惠州港口、汕头勒门、揭阳神泉、汕尾后湖等地海上风电场项目;适度开发风能资源丰富地区的陆上风电。

新能源汽车

《纲要》明确提出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产业创新高地,培育发展一批战略性产业集群,着力打造国际一流的制造业发展环境高地,巩固提升制造业在全省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其中,明确指出要坚持传统与新能源汽车共同发展,推广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提升纯电动汽车研发水平,建立安全可控的关键零部件配套体系。

在汽车产业集群方面,立足现有珠三角地区汽车制造业基础,发挥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产业配套和推广应用后发优势,坚持传统与新能源汽车共同发展,推广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扩大高端车型比例,提升新能源汽车比重。建立安全可控的关键零部件配套体系,显著提高自主品牌影响力。

同时,《纲要》强调新能源车汽车在全面系统治理环境污染中发挥作用。推动绿色港口建设,深入推进城市拥堵黑点治理,大力推广使用纯电动汽车(含氢燃料电池汽车)。

电网建设

《纲要》提出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到2025年,省内电源总装机规模达到1.8亿千瓦左右,西电东送最大送电能力(送端)达到4500万千瓦。

加强电网建设,持续优化主网结构,稳步推进全省目标网架建设,构建以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网为支撑、珠三角内部东西区之间柔性直流互联的主网架格局,尽快建成粤西第二输电通道,解决粤西窝电问题。全面加强城乡配电网络建设,提高配电网供电可靠性和网架灵活性,建成“结构清晰、局部坚韧、快速恢复”的坚强局部电网保障体系。积极推进闽粤联网建设,健全西电东送长效机制,提升省间电网互联互通水平。

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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