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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警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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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警情通报

警情通报

5月27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一起通过互联网散布疫情谣言的案件。

经查,5月27日,违法行为人李某,女,38岁,住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通过互联网散布涉疫情谣言,在一定范围内造成负面影响。经查,李某对在互联网散布疫情谣言一事供认不讳。

公安机关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对李某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当前,全市各族干部群众正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希望广大市民从政府部门、官方媒体等权威渠道获取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对故意编造、传播涉疫情虚假信息、谣言或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2022年5月27日

来源: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发布于: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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