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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帘,是谁心里的“隐形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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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多地高校禁止学生挂床帘”冲上微博热搜,舆论持续发酵,不一观点的冲突使得热度居高不下,显然这一事件所反映的绝非“是否可以挂床帘”那么简单。

从相关事件舆情爆发的时间来看,已经过了近一个月的时间。3月27日,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发布《学生座谈会意见建议答复》,在一共26条的答复中,针对学生“可否在学生宿舍安装床帘,可以有一个私密的空间”这一诉求,回复称:

“学生公寓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宿舍里悬挂床帘存在一定消防安全隐患,床帘属易燃品,一旦失火,火势有可能顺着帘布急速蔓延,严重威胁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故学校统一要求不允许在学生宿舍安装床帘。”

媒体迅速跟进,据不完全统计,新疆医科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外语系、河北张家口学院、河南南阳师范学院、吉林农业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院校,通过管理办法、专项整治等方式,禁止学生在宿舍悬挂床帘。综合学校的理由来看,除了上述重点提及的消防安全问题,还会提到“阻碍及时救助”、“影响集体生活”等原因。

学校的校规校纪是学校自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需要满足公开透明、合法合理等要求,床帘仅是学生诉求和校规校纪细则之间矛盾的显化体现,而关于禁止床帘制度规范的合理性并非本文所讨论的重点。

在央视网文章的评论区可以看到,大众观点冲突明显。支持“禁止挂床帘”的人往往谈及过去集体生活的美好、安全隐患的可能性、对当代学生注重隐私的不理解等等,表述中多次出现“我们那个时代”、“我们上学那会儿”、“自己上大学的时候”。

持相反观点的则以隐私的必要性、社交的边界感进行反驳,表述中多次出现“防止打扰”、“社交自愿”、“隐私保护”等字眼。

倘若简单将上述两类声音所代表的人群进行划分,前者多是“过来人”,后者则多以在校生或者经历过“床帘生活”的人群。而当这一事件被放大到大众舆论的辩论台上后,“床帘”似乎成为了时代观念矛盾的物化,而这一物品在近期已经产生过一次舆论风波。

4月中旬,一段“老人吐槽年轻人在卧铺下铺挂帘子”的短视频引发热议,虽然不能简单将事件理解为两个年代群体的矛盾,但从某种程度上不可否认存在观念的不一致。

在这一事件中,人民网评论称,“在这场风波中,在卧铺下铺挂帘子的两名当事人,无论出于保护隐私还是出于不被打扰,都是有边界感的体现。一定程度上说,这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生动注脚。”

暂且放下“尊老爱幼”传统美德方面的争议,从法理而言,购买车票是一种契约,享有合理合法的权益。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在央视新闻报道中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乘客在购买车票时,就和承运人即铁路公司之间建立了合同关系。这实际上是对乘客在列车上拥有特定座位或者铺位使用权的一个确认。”

“这也就意味着上铺乘客购买的是上铺的使用权,而下铺乘客购买的是下铺的使用权,所以说从法律的层面上来讲,上铺乘客并没有权利直接坐在下铺上,而是需要取得使用权人即下铺旅客的许可。”岳屾山认为。

从年轻人的角度来看,床帘是基于自发性所产生的主观需要,并不是能够简单用“是非”来定义的。有网友称,“不让挂床帘对于学生的隐私也是一种风险,特别是女孩子”、“我们应该有选择不交往的自由”等。

在不同的时代背景、成长经历、教育经历下,每一代年轻人都无可避免地与上一代人产生观念的分歧,就如同写日记的情感记录和窥看日记背后的控制欲一样,常见且难以彼此说服。对独立人格的追求和对隐私的重视并不是坏事,“为你好”、“我们那个时候”这样的说辞并不能成为无视年轻人切实需求的理由。

尤其当把床帘抽象到学生社交的“隐形墙”这一概念时,未免矫枉过正,“过来人”在对过去集体生活怀念的背后,谁又能说没有曾经隐私缺失的一点遗憾呢?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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