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心被踩碎愤而纵火烧死32人,1997年晋江市9.21特大纵火案始末

顾氏造船厂厂长297
参考资料:《中国刑事警察》杂志编辑部,《刑事案例年鉴》1997年卷三分册;《湖南消防》1997年12月刊:紫帽山下祭冤魂——福建晋江“9.21”特大恶性火灾始末

老照片,正在工作的制鞋厂工人们,可见女工占大多数
1997年9月21日凌晨5时40分,福建省泉州市下辖的县级晋江市陈埭镇横坂村的裕华制鞋厂一栋三层楼的厂房突然发生火灾,厂房迅速陷入一片火海,因为该厂有很多工人直接睡在厂房里,所以当他们被浓烟熏醒后顿时陷入一片混乱。根据幸存者事后的回忆:当时我们撬开二楼后面的一扇小窗户,争先恐后、不顾一切地往外挤、往下跳。我好不容易跳出来后回头看,看到住在三楼的工友也打开窗,但是那扇窗有铁护栏围着,我就这样看着他们哭着求救,太可怕了。
最先行动起来的是住在附近的居民群众,他们拿着铁锤和竹梯,将竹梯架到三楼窗口处,几个年轻力壮的劳力轮流冒着热浪爬上竹梯狠命用铁锤砸铁护栏,终于将铁护栏砸开。里面的人立即争先恐后地爬出窗口顺着竹梯往下爬,更有甚者慌不择路直接从三楼往下跳——
5时46分,晋江市消防大队接到火警,59名官兵分乘9辆消防车于17分钟后——也就是6时03分赶到现场,随即兵分两路、一路用云梯搭到二楼和三楼窗口处接应救人,一路用水枪灭火;不久,陈埭镇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不属于武警编制)和泉州市消防支队的消防车也陆续抵达并投入灭火和人员的搜救中,最终在7时20分将大火完全扑灭。

90年代的消防部队的主要装备

90年代的消防部队官兵出警装束
在扑火期间,泉州市委市政府、晋江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先后赶到现场,就地组成抢救指挥部组织武警、消防、公安、医疗等各方力量进行扑救和善后工作。
……
此次火灾造成了巨大损失,一共有32名制鞋厂工人葬身火海(其中男工13人,女工19人),4人被严重烧伤(全部是在消防官兵冒死冲入火场从宿舍中抢救出来的),另有39人侥幸逃脱火海(不同程度有皮外伤)。1020平方米的厂房和生活区以及大量的制鞋原料、成品被烧毁(该厂房一层是车间和仓库,二、三层是职工宿舍,平时总共有近80人在里面工作和生活),直接财产损失80.4万元。构成一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事故震动了整个福建省,当天上午,正在福州召开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的时任福建省省委书记陈明义同志闻讯后立即中断会议,先指派潘心诚副省长先行赶往晋江处理善后事宜。又在当天下午亲自赶往晋江慰问受伤的幸存者和救火的消防官兵及热心群众。同时要求公安部门火速查明火情原因,各级主管部门必须吸取本次火灾事故的教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顿清查火灾隐患的专项行动。

90年代任福建省委书记时的陈明义(前排左二)

潘心诚(前排左三)
根据陈明义书记的指示,晋江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以李永木局长为组长、曾黎水副局长和蔡世界副政委为副组长的专案组,办公地点就设在陈埭派出所,一共抽调刑侦、技术、法医等部门的53名精干警力分成以下八个小组就地开展调查工作:

今日的陈埭派出所
调查取证组负责配合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查明责任人,及时协调工商税务部门查封和冻结裕华制鞋厂的法人代表、股东的财产和公司的对公和对私账户。
追捕组负责控制裕华制鞋厂的法人、股东(经查明,裕华制鞋厂的法人为港商许志强、股东为许礼默、许金雄,实际经营和管理的是许志强的“爱人”,横坂村村民许燕燕,火灾后除了许燕燕跳窗逃生被控制外其余三人全部在逃)。
技侦组负责通过技侦手段密切监控裕华制鞋厂在逃法人和股东的动向,协助追捕组及时加以捕获同时查明情况。
尸体辨认清理组负责通过尸检以及幸存者的辨认对所有32名死者的遗体进行逐一辨认,注明姓名、身份、籍贯并进行编号,以便死者家属认领。同时对现场发现的死者遗物进行清理和分类以便由死者家属领回。
现场保护组负责封锁现场,配合消防部门的火灾鉴定组开展工作,保证现场的完整性,方便随后的勘查。
监护组负责对已经被控制的裕华制鞋厂实际经营者,也就是工人口中的“老板娘”许燕燕进行监护,防止其逃脱或者有自杀自残行为。
旁证调查组负责对包括4名重伤者在内的43名幸存者进行调查取证并做好情绪安抚的工作。根据李永木局长的命令,除了4名受伤者在医院救治并派专人看护外,其余的39名幸存者全部被安置在陈埭分局安置,好吃好喝地供着,但不准走脱一人。这样的安排是李永木局长出于火灾存在人为纵火可能性的提前预防性安排(事后证明这道命令有先见之明)。
社会稳定组负责做好社会面以及事态的控制工作,及时向媒体沟通并公布火灾善后和原因调查进程,确保全市秩序的稳定。
同时,福建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泉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也派专门的刑技人员来到晋江,对专案组给予技术支持和帮助。

福建省公安厅正门

泉州市公安局正门
……
根据勘查结果发现:裕华制鞋厂厂房属于生产、仓储、住宿“三合一”的非法建筑,一楼系综合仓库和车间,里面存放着许多成品鞋以及装在纸箱里的海绵等原料,还有几塑料桶的汽油!二楼主要是成品鞋仓库和工人宿舍,仓库内放着大量放在纸盒中的成品鞋;三楼则是车间和宿舍,车间内也堆放着大量的海绵等原料。这些原料和成品以及包装物都是易燃品,一旦着火就会迅速蔓延且难以控制。
最要命的是:因为现场过了一遍火,又被消防车的高压水枪给冲了一遍,已经提取不到任何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根据被控制的许燕燕交代:为了方便控制和管理工人、防止有人偷盗成品和原料,她将整个厂房的门窗和过道加装防盗门、焊接了铁栅栏。这些措施极大地阻碍了人员的逃生通道,从客观上扩大了火灾的人员伤亡。讽刺的是:许燕燕自己所住的套间阳台的防盗网上倒是特意留了一个紧急逃生门,火灾发生时,许燕燕正是抱着毛毯从这个门成功逃生,毫发无损且成为最先获救的人。
在对幸存者的查访中,第一个发现起火的人是18岁的工人徐廷建,据他回忆:当天凌晨5时15分左右,他由二楼的宿舍准备到一楼上卫生间时,发现由北向南第三至第四根水泥柱之间堆放的制鞋原材料着了火。他赶紧唤醒在一楼睡觉的几个工友去扑火,但是扑不灭,火越烧越大,于是他和睡在一楼的工人们被迫退回到二楼,叫醒其他工人砸开二楼后面的一个窗户跳窗逃命。
调查取证组最终用排除法,将可能引起火灾的因素一一罗列出来再结合当时的环境条件进行分析,至9月25日与消防部门的火灾鉴定组得出了初步意见:不排除火灾由人为纵火引起的可能性。
在接到调查取证组的起火原因的初步意见后,李永木局长更加认定这起火灾很可能是裕华制鞋厂内部人员的人为纵火。于是他立即召集专案组主要领导开会,表示:“现在虽然还不能确定起火原因,但既然有人为纵火的可能,我们就要提前开展工作。”

时任晋江市公安局局长的李永木(中)
经过讨论,专案组确定了如下行动方案:
1、以工厂内部为主,内外结合,突出重点,认真细致开展排查。
2、兵分数路对工厂的老伴、附近的商户和群众以及该厂老板、股东的社会关系进行全面查访,做到一一过筛。
最后,老侦查员出身的李永木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起火的第一目击者徐廷建很可能就是纵火者,你们对他,要重点审查!”
果然,在对徐廷建的几次询问中,侦查员发现这个只有18岁的四川合川县香龙镇高塔村人明显表现得神色不安、谈吐支支吾吾、答非所问。比如在谈话时不止一次地强调自己从来不抽烟,然而整个询问过程中没有一个侦查员向他问哪怕半个和抽烟有关的问题。
另外,徐廷建声称自己从发现火灾到叫醒工友灭火之间隔了8~10分钟。而根据晋江市公安局以和现场相同的环境、相同的引火材料所做的试验(为了这个试验,晋江市公安局砸进去了3万元的办案经费)结果表明:从起火到火势变大,最多只要区区2分钟而已。
这简直就是不打自招,等同于在脑门上清楚写着“我有问题”。
于是,9月27日晚,专案组正式将徐廷建拘留审查,只审了一个通宵,徐廷建的心理防线就在9月28日凌晨4时彻底崩溃,交代了他纵火的罪行。
1979年7月21日出生的徐廷建家境贫穷,上有体弱多病的父母,下有失学在家的弟弟,为了供弟弟上学并给家里翻修两间已经成了危房的老屋,徐廷建于8月16日只身来到晋江找工作。
由于自己只有小学二年级的文化水平外加没有任何技能,求职屡屡碰壁,幸亏遇到了一个在裕华制鞋厂当保安的同乡,在同乡的引荐下,他进入裕华制鞋厂当杂工,每月工资700元。不过裕华制鞋厂有一条规定:工资是一年一结,平时如果有急用可以向老板娘许燕燕预支。不过因为厂里包吃包住,所以大部分工人认为这项规定没什么毛病。
但是徐廷建在入职后不久很快就养成了喝酒与吃零食的嘴馋毛病,因此三天两头地去找许燕燕预支工资,预支了两回后许燕燕就不同意再预支了。嘴馋难忍的徐廷建就去厂隔壁的小食店赊账,结果一个多月下来在小食店赊了近二百元的酒钱零食钱,小食店老板坚决不愿再给他赊账,除非他先还一部分。于是徐廷建只好在9月20日晚上向许燕燕要求预支100元的工钱。许燕燕只给了他50元,还奚落他:这嘴怎么就这么馋呢。搞得他在众人面前很下不来台。
当晚,他和工友聊天时听他得意地说:今天刚从老板娘(指许燕燕)那里预支了1000元。徐廷建的玻璃心瞬间就碎了一地,凭什么你能预支1000元,而我100元都预支不出来?再联想到自己入职一个多月以来都没有固定的睡觉点,只好抱着一床被子和一条草席来回在一层和二层“打游击”,心中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0点过后,已经是9月21日了,这时一楼还在加班,徐廷建抱着草席和被子走到厂房东面一台无人的冲床边上打了地铺,这时他看到冲床上有一包烟和一个绿色的打火机,应该是白天某工友忘在这里的,他便抽出一根烟用打火机点燃,将烟吸完后就慢慢睡着了。
凌晨4时左右,徐廷建被蚊子叮咬难受醒了,此时其他工友已经全部入睡了,他起身一个人在车间里走来走去,又想到老板娘只肯给自己预支50元的事情,越想越火大,于是又去冲床处拿那包烟准备再抽一支。在用打火机点烟的一刹那,他的脑海里突然闪现了一个念头:许燕燕!你不肯预支钱给我,我就烧你的鞋,让你心疼心疼,尝尝得不偿失的滋味。
于是,他将手中燃着的香烟直接往装满成品鞋的箱子上的海绵上一扔,可是过了很久烟头都没能把海绵点燃。
连烟头都跟他作对让他难堪!一股屈辱的挫败感彻底毁掉了他最后一丝理智。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的徐廷建拿起一块海绵走到装满汽油的塑料桶里将海绵浸满,随后用打火机将浸满汽油的海绵点燃(汽油在常温28摄氏度下可以被打火机点燃),并迅速将这块着火的海绵扔到海绵堆里,随后将打火机放回到钻床原处,然后又走到后门处朝外站了一小会儿,等他转过身来时就看到火势已经越烧越旺并迅速蔓延。此时徐廷建才彻底慌了手脚,事情已经远超他的想象,他慌忙唤醒睡在一楼的工友赶快扑火,但已经为时太晚。最终,酿成了32名工友被烧死、4名工友被烧伤的惨剧。
为了证实徐廷建所说的情况,专案组于9月28日9时在泉州市公安局傅镛堃局长、福建省公安厅刑警总队肖远鸿副总队长等领导的见证下,根据徐廷建的供词中提到的引火条件再进行了一次重现试验,试验结果与徐廷建的供述完全一致。至此,徐廷建被认定为9.21特大纵火案的凶手。
10月17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放火罪一审判处徐廷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徐廷建不服,提出上诉。11月1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徐廷建的上诉,维持原判。当天下午,徐廷建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裕华制鞋厂法人许志强、股东为许礼默、许金雄,实际经营人许燕燕等人因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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