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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密接者轨迹公布,江西4地紧急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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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江西发布

南昌市西湖区

关于寻找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

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一名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于2022年3月20日(星期日)7时00分到13时00分期间,曾在真彩图文广告店(西湖区二七南路109号)长时间停留。

为尽快发现可能的感染风险,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感染者有过交集的人员(主要是在店内打印(或复印)资料,通过现金支付的人员),立即与属地社区(村组)报备,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核酸检测及医学观察。

特此公告。

西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5日

宜春市丰城市

丰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通报

根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3月26日通报,2022年3月25日0-24时,我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例(在集中隔离人员排查中发现)。

截至3月25日24时,丰城市现有无症状感染者17例。

目前,追踪到上述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均已落实集中隔离观察,对感染者曾活动过的场所已进行终末消毒。

谢立某活动轨迹如下:

3月13日19:53,乘坐网约车(赣AD92800)返回泉港镇家中。

3月14日10:00,前往泉港镇卫生院;11:30,从泉港镇汽车站乘坐公交车前往市医院核酸检测点;13:40,在市人民医院旁边的餐馆(支付宝收款名“志红”)用餐;14:10,在市人民医院公交站台等公交前往泉港镇;16:05,前往泉港镇鹏泰超市。

3月15日,未外出。

3月16日6:20,到达丰城殡仪馆;7:20,被邓某华送往泉港镇家中。

3月17日--19日,未外出。

3月20日2:00,由120专车送往集中隔离点隔离。

唐某英活动轨迹如下:

3月12日-19日:在泉港镇潭埠村家中未外出。

3月20日24:00,由120专车送往集中隔离点隔离。

金某平活动轨迹如下:

3月15日,从外地回到隍城镇滕坊村家中。

3月16-18日13:00,前往隍城镇滕坊村熊家。

3月19日12:00,由120专车送往集中隔离点隔离。

鹰潭市月湖区

行程轨迹公告

3月24日,东乡区在对集中隔离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时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感染人员吴某某,东乡区第一时间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吴某某在东乡活动轨迹如下:

3月21日14:20从丰城市自驾至抚州市东乡区沪昆高速出口,于16:10许抵达东乡区汉庭酒店(抚州东站店)。18时10分左右步行至酒店对面沙县小吃店用餐约半小时,18时40分返回酒店,之后未外出。

3月22日9时左右在酒店三楼自助餐厅用早餐,用餐约10分钟后返回房间休息,14时13分在前台调换房间,18时许步行至酒店对面沙县小吃店用晚餐,半小时后步行至大东乡酒店隔壁的邻里富便利店购买生活用品,之后返回酒店未外出。

3月23日9时左右在酒店三楼自助餐厅用早餐, 10分钟后回房休息,14:20在前台续房费,19时左右步行至酒店对面沙县小吃店用晚餐,餐后步行返回酒店,之后未外出。

3月24日9时左右在酒店三楼自助餐厅用早餐, 10分钟后返回房间,之后未外出;下午14:00时许接到疫情防控办电话后自驾至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

为维护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尽快排除可能感染的风险,请与上述时间、地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或疾控中心0794-4232830、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794-4270388报备,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希望广大市民持续做好自我防护,加强健康监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关于紧急寻找次密接者及重叠活动轨迹人员的公告

2022年3月25日,我区收到鹰潭市疾控中心转发的抚州市东乡区疾控中心协查信息,有一抚州东乡区某无症状感染的密切接触者位于本区。于3月22日、24日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目前身体健康无异常,正在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3月24日上午从抚州市东乡区汉庭酒店出发到东乡区火车站搭乘K1258次列车14车厢68号到鹰潭站,在出站口处做了核酸,后步行到如家酒店(欧洲街店),16:45离开酒店步行到永盛百货,17时左右抵达,停留几分钟后离开,未消费,全程均佩戴口罩。17:27在环城东路环龙贸易有限公司购物,17:54在解放路永利牛杂吃了一碗面,然后返回酒店,之后一直未出酒店,一日三餐均点外卖,未与外卖小哥直接接触,外卖放在门外。

3月25日上午在酒店未外出,14:52到如家酒店附近美宜佳便利店消费,14:55到建民烟酒商行买烟,15:58接我区疾控中心电话后被安排集中隔离。

请上述时间与密切接触者有重叠活动轨迹的人员立即主动向社区、单位等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如有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月湖区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主动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尚未接种疫苗的,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报备咨询联系电话:

月湖区疾控中心:0701-6221936

鹰潭市月湖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吉安市吉安县

关于密切接触者赵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3月25日23时,我县疾控中心接到吉安市疾控中心转发丰城市疾控中心协查函,告知我辖区赵某与抚州市东乡区新冠肺炎阳性病例吴某某于3月20日-21日在丰城市汉庭酒店(府前东路)存在同时空居住接触,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已对赵某和部分赵某的密切接触者落实了集中隔离管控措施。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赵某的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3月25日7时30分,赵某自丰城东站乘坐G5031次列车5车厢,8时14分在吉安西站下车,出站后滴滴打车(司机已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前往吉安县汉庭酒店(文山路与凤凰路交界)办理入住,9时33分在顺旺客凤凰路店吃早餐后返回酒店,期间在房间休息未外出。15时10分滴滴打车前往亿都家居博览城,期间未进店铺与他人接触,18时50分滴滴打车返回酒店,19时23分步行至老街东方红超市购买水果返回酒店后未外出。

3月26日6时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与赵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措施下前往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减少外出。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由120专车接到定点医院就诊。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县疾控中心电话:0796-8442125

吉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6日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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